布魯塞爾2015年10月9日電 /美通社/ -- 百威英博(Anheuser-Busch InBev, AB InBev)(Euronext: ABI)(NYSE: BUD)獲知,SABMiller plc(LSE: SAB)(JSE: SAB)董事會,拒絕了百威英博以每股42.15英鎊現金以及部分股票替代方案進行收購的提議。
對於SABMiller董事會(不包括SABMiller较大股東Altria Group, Inc提名的董事(持異議))仍稱,這個提議「還是嚴重低估了SABMiller的價值」,百威英博感到十分詫異。
這種說法缺乏可信性,因為:
SABMiller董事會還表示,該提議受到諸多條件限制,包括難以通過美國和中國監管機構的審查,而「百威英博並未令SABMiller滿意」。百威英博與其顧問已經研究了大量的監管機構審查問題,並確定了通過審查的解決方案。百威英博將主動與監管機構合作,解決所有問題。百威英博已經反復向SABMiller和其顧問闡明了這些分析結果。但SABMiller董事會總是拒絕協商。
百威英博首席執行官Carlos Brito表示:「不管我們付出了多少誠意和努力,SABMiller董事會總是拒絕與我們展開積極的商討。我們的提議對所有人都有好處。沒有百威英博的提議,SABMiller股東們要等多久才能看到股價突破42英鎊呢?如果股東們同意與我們進行商討,他們應該表達自己的意見,不該讓SABMiller董事會阻擾收購,不該錯失良機。」
Lazard將獨家擔任百威英博的財務顧問,不會擔任與本公告描述事宜相關的其他人的顧問,不負責為百威英博以外的任何人提供任何Lazard為客戶提供的保護,亦不負責提供與本文中任何事宜相關的建議。出於這些目的,「Lazard」指代Lazard Freres & Co. LLC和Lazard & Co., Limited。Lazard & Co., Limited由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授權並監管。Lazard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均不對Lazard客戶以外的任何人承擔或接受任何與本公告或本公告中事宜相關的義務、責任或職責,不論是直接還是間接的,也不論是基於合同、侵權行為還是法律規定或任何類似情況。
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 AG)受德國銀行法授權(主管當局:歐洲中央銀行),在英國則由審慎監管局授權管理。它還受到歐洲中央銀行和德國聯邦金融管理局BaFin的監管,並在英國受審慎監管局和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的有限監管。有關其受審慎監管局授權和監管以及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監管範圍的詳情,請登錄www.db.com/en/content/eu_disclosures.htm查看。
德意志銀行將透過其倫敦分行擔任百威英博的公司代理,但不代理與本公告及其內容相關的其他人。德意志銀行不負責為百威英博以外的任何人提供任何該銀行為客戶提供的保護,亦不負責提供與本文中任何事宜相關的建議。在不限制一個人詐欺責任的情況下,德意志銀行或其任何子公司、分支機搆或附屬公司,或這些機構的任何主管、官員、代表、職員、顧問或代理人均不對德意志銀行客戶以外的任何人承擔或接受任何與本公告、此處包含的任何聲明或其它事宜相關的義務、責任或職責,不論是直接還是間接的,也不論是基於合同、侵權行為還是法律規定或任何類似情況。
根據守則的2.6(a)條規定,百威英博必須在2015年10月14日(週三)下午5.00之前明確聲明是否有意根據守則的2.7條規定向SABMiller報價,如果無意報價,那麼該公告將被視為適用於守則2.8條規定的聲明。根據守則的2.6(c)條規定,該期限只有在SABMiller以及收購委員會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延期。
本新聞稿的英語、荷蘭語和法語版本將在www.ab-inbev.com提供。
並購守則(該守則)的披露要求
根據該守則第8.3(a)條,對於有意購買受要約公司或任何證券要約者(在僅僅以現金或很可能僅僅以現金方式進行邀約收購的要約者除外)1%或更多股權的任何個體而言,在邀約期開始後必須做出Opening Position Disclosure(開倉披露),隨後任何證券要約者還要首先進行確認。Opening Position Disclosure必須包含相關者的權益和空倉,以及認購(i)受要約公司和(ii)任何證券要約者所有相關證券的權利。任何個體做出的Opening Position Disclosure依據第8.3(a)條,並且不得晚於要約期開始後第10個營業日下午3:30(倫敦時間);如果按時做出,任何證券要約者還要首先進行確認。在做出Opening Position Disclosure的截至日期之前,參與受要約公司或任何證券要約者相關證券交易的任何個體必須先做出Dealing Disclosure(交易披露)。
根據該守則第8.3(b)條,對於購買或有意購買受要約公司或任何證券要約者1%或更多股權的任何個體而言,如果參與受要約公司或任何證券要約者所有相關股票的交易,必須做出Dealing Disclosure。Dealing Disclosure必須包含有關交易注意事項、意向和空倉,以及認購(i)受要約公司和(ii)任何證券要約者所有相關股票的權利,即包含之前根據第8條所披露的相關詳情。任何個體做出的Dealing Disclosure依據第8.3(b)條,並且不得晚於相關交易之後首個營業日下午3:30(倫敦時間)。
無論正式,還是非正式,如果兩個或更多個體根據協定或諒解備忘錄共同收購或控制受要約公司或任何證券要約者相關股票的股權,他們將被視為第8.3條所定義的單獨個體。
Opening Position Disclosures還必有由受要約公司和要約者做出,而Dealing Disclosures也必須由受要約公司、要約者和任何相關者共同做出。(參見第8.1條,第8.2條和第8.4條)
有關受要約公司和要約者在其必須做出相關證券的Opening Position Disclosures和Dealing Disclosures方面的詳情,這些必須將在並購工作小組的網站上提供,網址為www.thetakeoverpanel.org.uk ,包括已發行的相關證券數量的詳情,要約期開始的時間和任何要約者進行首次確認的時間。如有任何是否要求做出Opening Position Disclosure或Dealing Disclosure的疑問,敬請致電該工作小組市場監管部,電話:+44 (0)20 7638 0129。
前瞻性陳述
本新聞稿包含前瞻性陳述,反映了百威英博管理層當前對於未來事件和發展的預期和觀點,自然受不確定因素和情況變化的影響。本新聞稿中的前瞻性陳述包括有關百威英博向SABMiller董事會提出方案的陳述以及其它非歷史事實的陳述。前瞻性陳述通常包括「將」、「可能」、「應該」、「相信」、「打算」、「預計」、「預期」、「目標」、「估計」、「可能」、「預知」等詞語或類似詞彙。這些前瞻性陳述可能包括:合併公司的預期特點;百威英博和SABMiller股東持有的合併公司的預期股份;合併公司的預期客戶;提議交易的預期好處;以及提議交易的財務狀況。除歷史事實陳述外均可視為前瞻性陳述。請不要過度依賴前瞻性陳述。前瞻性陳述涉及有關百威英博和SABMiller的眾多風險和不確定性,因為它僅反映了百威英博管理層當前的觀點,取決於眾多因素,有些因素超出了百威英博的控制。一些重要因素、風險和不確定性會導致實際結果截然不同,包括此處談及的提議交易方案不一定會達成邀約收購或協定收購,還是任何此類協議的相關條款,以及百威英博在2015年3月24日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年度報告20-F表第3.D項中所闡述的風險。其它未知風險或不可預知因素會導致實際結果與這些前瞻性陳述中的描述截然不同。
這些前瞻性陳述應結合別處所列其它警示性陳述來閱讀,包括百威英博最近的20-F表、6-K表報告以及百威英博或SABMiller公佈的其它檔。本新聞稿中所有前瞻性陳述就整體而言符合此類警示性陳述,百威英博預期的結果或發展並一定會發生,即使發生了,也不能保證會對百威英博或其業務帶來預期的效果。除非法律要求,否則即使出現了新資訊、未來事件或其它情況,百威英博也概不承擔公開更新或修改此類前瞻性陳述的責任。
致美國投資者
如果百威英博向SABMiller提出要約,SABMiller股票的美國持有者應注意,需要SABMiller股東同意的交易的步驟可能會根據英國公司法按照英國重組計劃來實施。因此,根據第3(a)(10)條,預計交易中向SABMiller股東發行的任何股份將按照《1933年美國證券法》註冊要求的豁免條款發行,並且這些股份將遵守英國披露規定(與美國規定不同)。交易可能會根據英國法律透過收購要約形式實施。因此,如果沒有適用的註冊豁免條款,交易中向SABMiller股東發行的任何證券將按照《美國證券法》註冊。如果交易透過英國收購要約的形式實施,交易將遵照《1934年美國交易法》的適用規定完成,包括14d-1(d)條規定的任何適用豁免條款。
這份檔並不構成出售要約或購買任何證券之要約邀請,並且在按照轄區證券法進行註冊或申請資格之前,不會在這類要約、邀請或銷售屬於違法行為的轄區銷售任何此類證券。除非招股書滿足修訂版《1933年證券法》第10條規定,否則不得進行證券要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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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威英博簡介
百威英博是一家上市公司(歐洲交易所代碼:ABI),總部位於比利時魯汶,在紐約證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以美國存托憑證形式進行上市(紐約證券交易所代碼:BUD)。百威英博是全球領先的啤酒釀造商,也是全球五大消費品公司之一。作為原始的社交網路,數千年來,啤酒將人們聯結在一起。百威英博旗下經營的200多個啤酒品牌,不斷與消費者緊密聯繫。其中包括百威啤酒(Budweiser®)、Corona®與Stella Artois®等全球品牌;貝克啤酒(Beck's®)、Leffe®與Hoegaarden®等國際品牌;以及Bud Light®、Skol®、Brahma®、Antarctica®、Quilmes®、Victoria®、Modelo Especial®、Michelob Ultra®、哈爾濱啤酒、雪津啤酒、Klinskoye®、Sibirskaya Korona®、Chernigivske®、Cass®與Jupiler®等地方知名品牌。百威英博對於品質的執著追求可以追溯到600多年的釀酒傳統,比利時魯汶的Den Hoorn啤酒公司,以及Anheuser & Co啤酒公司的開拓精神,並且自1852年起在美國聖路易斯紮根發展。依靠多元化業務版圖和在發達與發展中國家市場的平衡業務,百威英博利用了這種綜合優勢,在全球25個國家展開業務並擁有大約155000名員工。百威英博2014年營收為471億美元。該公司的奮鬥目標是「做较佳啤酒公司,釀造更美好世界」。詳情請造訪:ab-inbev.com,facebook.com/ABInBev,或關注Twitter:@ABInBevNews。
本公告全部或部分內容之發佈、刊登或派發,並非於或從任何視此等行為屬違反當地有關法律的司法權區進行。
根據倫敦城收購與兼併守則的第2.7條條款,本公告並非是做出要約的確實意圖的公告,因此並不保證一定做出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