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5年6月15日電 /美通社/ -- 由香港上市公司商會及香港浸會大學公司管治與金融政策研究中心聯合舉辦的2015年度「香港公司管治卓越獎」,今日 (6月15日) 起接受提名,截止日期為2015年9月17日。
該獎項計劃旨為表揚對公司管治與商業道德作出整體性規劃和承擔之傑出企業,獎項分為三大類,分別是「恆生指數成份股公司」、「恆生綜合指數成份股公司」、其他主板公司及創業板公司。所有本港上市公司均可參選。
另外,評獎委員會會對所有參與「公司管治卓越獎」的公司在持續發展方面的表現進行評估,表現卓越者可獲頒發特別的「持續發展卓越獎」。公司無須另行報名參與。
香港上市公司商會主席辛定華指出:「公司治理是股票市場重要的一環,它代表上市公司擁有優良的決策過程、健全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高度透明和問責,從而帶來更高的投資者保障。正值香港加強與內地市場的聯繫,這一點更形重要。投資者進行跨境投資的時候要求更大程度的安心,而擁有堅實企業治理的公司自然質素過人,更具投資價值。」
他續稱:「憑藉仔細建立的評選準則和嚴謹的挑選過程,香港公司管治卓越獎是上市公司優質管治和上乘質素的较佳明證,得獎公司自然更能吸引投資者的垂注。」
獎項的評選工作將繼續由證券及期貨事務檢察委員會前主席兼香港公開大學校董會主席方正博士領導。今年評獎委員會還加入資深資產管理人雷賢達。
「我們非常高興能邀請到雷賢達參與我們的評選工作。雷先生是資產管理界的權威人物,在考量公司投資價值方面擁有深厚經驗,與現有委員的專長相輔相成。他的參與將對評選工作貢獻良多。」
評獎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來自監管、財務、投資、會計、法律及學術界別的資深人士。他們將就參選企業在八個公司管治及/或持續發展範疇之表現進行評審。評獎委員會將集中審視三大範疇:創新思維及過去三年企業在公司管治及/或持續發展方面的改善;企業在深化公司管治及/或持續發展並追求较佳管治水平所作的努力;以及公司管治及/或持續發展之措施和精神為業務帶來的正面影響。
2015年度「香港公司管治卓越獎」接受下列三個類別的上市企業參選:恆生指數成份股公司、恆生綜合指數成份股公司、其他主板公司及創業板公司。評獎委員會亦可頒發特別獎項,嘉許及表揚在個別公司管治範疇有突出承擔或貢獻的公司。參選的公司有機會獲同時或單獨頒發持續發展卓越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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