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2018年1月19日電 /美通社/ -- 本通知旨在提醒集體訴訟成員注意在對美國銀行、巴克萊銀行和巴克萊資本、花旗集團、瑞信紐約分行、德意志銀行、高盛集團、美國滙豐銀行、摩根大通、蘇格蘭皇家銀行和瑞銀集團(統稱為「和解被告」)以及法國巴黎銀行、毅聯匯業資本市場、摩根士丹利、野村證券國際公司和富國銀行(「非和解被告」,與和解被告統稱為「被告」)提起的集體訴訟中與和解被告達成的擬議和解。該訴訟指控被告存在影響 ISDAfix 工具市場正常運作的反競爭行為,違反了《謝爾曼法》第一章 (Sherman Act, 15 U.S.C. § 1) 第一條的相關規定。訴訟還聲稱被告涉及普通法下的不當致富,並且違反了 ISDA 主協議。訴訟由並代表參與過 ISDAfix 工具交易的某些個人或實體提起。被告稱他們沒有做錯任何事。
就這些和解而言,「ISDAfix 工具」指 (i)任何以美元計價或與美元利率相關的利率衍生品,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互換、互換利差、互換期貨、方差互換、波動率互換、區間累計互換、固定期限互換、固定期限互換期權、數碼期權、現金結算互換期權、實物結算互換期權、互換票據期貨、現金結算互換期貨、陡峭化、平坦化、反向浮動利率債券、雪球型債券、利率掛鈎結構性票據,以及數碼和可贖回區間計息票據;(ii)任何與美元 ISDAfix 基準利率相關的金融工具、產品或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參照 ISDAfix 基準利率的工具、產品或交易,以及任何與 ISDAfix 利率確定或計算相關的工具、產品或交易。
已與10個和解被告達成和解。對5個非和解被告的訴訟還在繼續。和解被告已同意支付4.085億美元(「和解基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授權發佈這一通知。在支付任何款項之前,該法院將舉行一場聽證會,來決定是否批准這一和解。該法院批准和解將幫助全面完結與和解被告相關的訴訟。
除某些例外情況外,集體訴訟成員包括所有在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期間簽訂、收付、結算、終止、交易或持有 ISDAfix 工具(定義見上文)的人士。
如果不確定自己是不是集體訴訟成員,請瀏覽 www.ISDAfixAntitrustSettlement.com 瞭解更多信息,包括詳細通知,也可致電1-844-789-6862(美國)或+1-503-597-5526(國際)。
未退出的集體訴訟成員將有資格提交索賠證明。付款金額將由分配計劃決定。分配計劃的詳情可參見 www.ISDAfixAntitrustSettlement.com。和解基金分配日期尚未確定。索賠證明必須在2018年7月16日前提交。
未退出的集體訴訟成員將放棄某些針對和解被告與免責方的法律權利,詳細通知與和解協議中有專門解釋,請參見 www.ISDAfixAntitrustSettlement.com。不想參與擬議和解的集體訴訟成員必須在2018年4月30日前選擇退出。
集體訴訟成員可以(但並非必須要)評論或反對擬議和解、分配計劃,或集體訴訟律師向法院提出的關於為代表集體訴訟成員的原告報銷律師費及開支和給予獎勵的申請。集體訴訟成員必須在2018年4月30日前提交評論或反對意見。
有關如何退出集體訴訟和解或提交評論/反對意見的信息,請參見在 www.ISDAfixAntitrustSettlement.com 上公佈的詳細通知。
法院將於2018年5月30日下午3:30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召開聽證會,地點位於 Thurgood Marshall United States Courthouse, 40 Foley Square, Courtroom 1105, New York, New York 10007。聽證會將考慮是否批准擬議和解、分配計劃,以及集體訴訟律師關於為原告報銷律師費及開支和給予獎勵的申請。集體訴訟成員或其律師可以請求自費參加聽證會並在聽證會上發言,但不強制要求。
法院已委任下列律師在本訴訟案中代表集體訴訟成員:
Daniel L. Brockett |
David W. Mitchell |
Christopher M. Burke |
Quinn Emanuel Urquhart & |
Robbins Geller Rudman |
Scott+Scott, |
Sullivan, LLP |
& Dowd, LLP |
Attorneys at Law, LLP |
51 Madison Avenue, 22nd Floor |
655 West Broadway, Suite 1900 |
707 Broadway, Suite 1000 |
New York, NY 10010 |
San Diego, CA 9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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