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9年11月19日 /美通社/ -- 中芯國際集成電路製造有限公司(「中芯國際」或「本公司」,香港聯交所:981,美國場外市場:SMICY)
(1)建議發行本金額200百萬美元二零二二年到期零息可換股債券,並與現有450百萬美元二零二二年到期零息可換股債券合併並形成單一系列
(2)大唐優先認購權
(3)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優先認購權
發行獲配售債券
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本公司與經辦人訂立獲配售債券認購協議,據此,經辦人已同意認購本公司發行的獲配售債券並就此付款,或促使認購人認購本公司發行的獲配售債券並就此付款,本金總額為200百萬美元,並將與現有債券合併及形成單一系列。獲配售債券按大額溢價發行,所得款項總額為232百萬美元。
按照獲配售債券認購協議日期的有效換股價每股股份10.73港元並假設按該有效換股價全數兌換獲配售債券,獲配售債券將可兌換為約167,950,270股獲配售換股股份,相當於(i)本公司於最後交易日已發行股本約3.32%以及(ii)假設按獲配售債券認購協議日期的有效換股價全數兌換獲配售債券後本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約3.22%(假設除發行獲配售換股股份外,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概無變更)。
獲配售換股股份將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並將在各方面與有關換股日期當時已發行股份之地位相同。發行獲配售債券毋須獲股東批准。
本公司將向聯交所申請批准獲配售換股股份上市及買賣。本公司將向新交所申請批准獲配售債券上市及報價。
獲配售債券認購協議完成與否取決於能否達成或豁免獲配售債券認購協議之先決條件。此外,獲配售債券認購協議可能因於若干情況被終止。更多資料請參閱下文「獲配售債券認購協議」一節。
大唐優先認購權
謹此提述本公司就大唐購買協議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刊發的公告。
根據大唐購買協議,倘發行任何新股份或可兌換股份的證券,除若干例外情況外,大唐擁有優先認購權,(i)以相等於緊接該等證券發行前大唐當時所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百分比的比例,認購所發行的新證券;或(ii)倘有關發行新股份或可兌換為股份的證券導致單一投資者或一群一致行動的投資者實益擁有的股份多於大唐及其全資附屬公司所擁有者,則認購較建議將由該本公司可能最大股東實益擁有的股份數目多一股。大唐優先認購權適用於發行獲配售債券及任何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優先認購事項。根據大唐購買協議及上市規則,因大唐行使優先認購權而完成向其發行任何大唐優先債券,以及大唐認購大唐優先債券,須於進一步取得任何必要的監管批准及獲獨立股東批准後,方可完成。
大唐就發行獲配售債券及任何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優先認購事項,行使其任何優先認購權以認購大唐優先債券,行使價相等於獲配售債券的發行價。
本公司已遵照大唐購買協議的條款,就發行獲配售債券及可能進行的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優先認購事項,向大唐發出通知。根據大唐購買協議,倘大唐於通知日期後十(10)個營業日內未作回覆,則大唐會被視為已選擇不行使其優先認購權。
於本公告日期,大唐已向本公司表明,其無意就發行獲配售債券及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優先認購事項行使其優先認購權。
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優先認購權
謹此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有關國家集成電路基金購買協議的公告。
根據國家集成電路基金購買協議,倘發行任何新股份或可兌換為股份的證券,除若干例外情況外,國家集成電路基金擁有優先認購權,以相等於緊接該等證券發行前國家集成電路基金當時所擁有的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百分比的比例,認購所發行的新證券。國家集成電路基金的優先認購權適用於發行獲配售債券及任何大唐優先認購事項。根據國家集成電路基金購買協議,因國家集成電路基金行使其優先認購權而完成向其發行任何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優先債券,以及國家集成電路基金認購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優先債券,須於進一步取得任何必要的監管批准及獲獨立股東批准後,方可完成。
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就發行獲配售債券及任何大唐優先認購事項,行使其任何優先認購權以認購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優先債券,行使價相等於獲配售債券的發行價。
本公司已遵照國家集成電路基金購買協議的條款,就發行獲配售債券及可能進行的大唐優先認購事項,向國家集成電路基金發出通知。根據國家集成電路基金購買協議,倘國家集成電路基金於通知日期後十(10)個營業日內未作回覆,則國家集成電路基金會被視為已選擇不行使其有關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優先債券的優先認購權。
於本公告日期,國家集成電路基金已向本公司表明,其無意就發行獲配售債券及大唐優先認購事項行使其優先認購權。
所得款項用途
發行獲配售債券的所得款項總額將約為232百萬美元。獲配售債券已按大額溢價發行。
發行獲配售債券的所得款項淨額(扣除費用、佣金及開支)將約為229.5百萬美元。每股獲配售換股股份的淨發行價估計約為10.61港元。
本公司擬使用發行獲配售債券的所得款項淨額(扣除費用、佣金及開支)作本公司產能擴充的資本開支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務請垂注,發行獲配售債券完成與否取決於能否達成獲配售債券認購協議之條件。由於發行獲配售債券可能但未必進行,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
完整的公告請參閱: http://asia.blob.euroland.com/press-releases-attachments/1175935/HKEX-EPS_20191119_9071150-0.PDF
關於中芯國際
中芯國際集成電路製造有限公司(「中芯國際」,港交所股份代號:981,美國場外市場交易代碼:SMICY),是世界領先的集成電路晶圓代工企業之一,也是中國內地技術最先進、配套最完善、規模最大、跨國經營的集成電路製造企業,提供0.35微米到14納米不同技術節點的晶圓代工與技術服務。中芯國際總部位於上海,擁有全球化的製造和服務基地。在上海建有一座300mm晶圓廠和一座200mm晶圓廠,以及一座控股的300mm先進制程晶圓廠在建設中;在北京建有一座300mm晶圓廠和一座控股的300mm先進制程晶圓廠;在天津和深圳各建有一座200mm晶圓廠;在江陰有一座控股的300mm凸塊加工合資廠。中芯國際還在美國、歐洲、日本和中國臺灣設立行銷辦事處、提供客戶服務,同時在中國香港設立了代表處。
詳細資訊請參考中芯國際網站 www.smics.com。
前瞻性陳述
本次新聞發佈可能載有(除歷史資料外)「前瞻性陳述」。該等前瞻性陳述乃根據中芯國際對未來事件或績效的現行假設、期望、信念、計畫、目標及預測而作出。中芯國際使用「相信」、「預期」、「打算」、「估計」、「期望」、「預測」、「目標」、「前進」、「繼續」、「應該」、「或許」、「尋求」、「應該」、「計畫」、「可能」、「願景」、「目標」、「旨在」、「渴望」、「目的」、「預定」、「展望」、和類似的表述,以識別前瞻性陳述,雖然不是所有的前瞻性陳述包含這些詞。該等前瞻性陳述乃反映中芯國際高級管理層根據最佳判斷作出的估計,存在重大已知及未知的風險、不確定性以及其它可能導致中芯國際實際業績、財務狀況或經營結果與前瞻性陳述所載資料有重大差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與半導體行業週期及市況有關風險、半導體行業的激烈競爭、中芯國際對於少數客戶的依賴、中芯國際客戶能否及時接受晶圓產品、能否及時引進新技術、中芯國際量產新產品的能力、半導體代工服務供求情況、行業產能過剩、設備、零件及原材料短缺、製造產能供給、終端市場的金融情況是否穩定、來自未決訴訟的命令或判決、半導體行業常見的智慧財產權訴訟、宏觀經濟狀況,及貨幣匯率波動。
除本新聞所載的資料外,閣下亦應考慮中芯國際不時向香港聯交所呈報的其他文件。其他未知或未能預測的因素亦可能會對中芯國際的未來業績、表現或成就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鑒於該等風險、不確定性、假設及因素,本新聞所討論的前瞻性事件可能不會發生。閣下務請小心,不應不當依賴該等前瞻性陳述,有關前瞻性陳述僅視為於其中所載日期發表,倘並無注明日期,則視為於本新聞刊發日期發表。除適用法律可能會有的要求外,中芯國際不承擔任何義務,亦無意圖更新任何前瞻性陳述,以反映該陳述發佈日期之後的事件或情況,或反映該陳述發佈日期之後發生的意外事件,或以反映意外事件的發生,無論是否有新的信息、將來的事件或是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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