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利益代表離不開流程能力
布魯塞爾、柏林和慕尼黑2013年7月1日電 /美通社/ -- 《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 的簽署讓政商間成功交流的基本條件發生了決定性的變化 -- 歐盟及其成員國的歐洲決策結構如今越來越令人費解,即便對大型國際企業而言,也是如此。事實上,這些公司並不缺乏內容相關的能力,如對自己關心的事情持有有力的論據,他們更迫切需要的是流程能力,如對正式和非正式決策流程的廣泛瞭解以及參與其中的切實有效的機會。
EUTOP 國際有限公司行政總裁 Klemens Joos 博士就這個話題說出了自己的觀點:「特別是《里斯本條約》要求在利益代表方面作出范式改革 -- 內容和論據是必不可少的,但它們同時必須要在正確的時間和地點被轉達給正確的接受者,但這正變得越來越難,除了過程日益複雜外,歐洲和成員國繁瑣的決策層也是原因之一。因此,要想實現行之有效的溝通交流,流程能力和內容性能力一樣重要。沒有流程能力,那麼政治上的利益代表也就無成功可言。」
實際上,這從《里斯本條約》給歐洲決策過程帶來的深遠影響中可以看出來。例如,在此之前,歐洲理事會的決策主要遵循一致性原則。《里斯本條約》如今在許多方面提出了多數原則。在此之前,如果一個公司能夠用自己的理由成功說服其所在歐洲理事會成員國的代表,那麼違背它自身利益的決策就不會出現。但是《里斯本條約》簽署後,這種情況就不會再發生了 -- 一旦實施多數原則,某個或只有很少的幾個成員國的投票並不能說明什麼,除非他們構成具有否決權的少數投票。
將共同決策機制升級為一個普通的立法程序,並因此成為歐盟常規立法工具的一種,也有著同樣的作用 -- 由於歐盟針對企業的幾乎所有的立法措施都有歐洲議會的強制介入,因此在實際過程中完全代表全民利益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更糟糕的是,和成員國不一樣,議會的工作方向並非行政。在處理每件事時,不同的派別和不同的成員國會組成新的陣營。並不存在政府和反對派。
Klemens Joos 博士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便提出了歐洲流程模式原則和流程能力的重要意義,並在1990年付諸行動,成立了 EUTOP 國際有限公司。他在1997年發表了博士論文(《從企業經濟學的角度在歐盟有效維護代理企業利益》,慕尼黑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為 EUTOP 服務模式提供了科學依據——當時歐盟只有15個成員國,歐洲理事會還沒有廣泛採用這種模式,只在很少的立法法案中啟動共同決策流程。Joos 博士在2010年出版了《Lobbying in the New Europe - Successful Representation of Interests After the Treaty of Lisbon》,這本書更詳細地介紹了這種方法,探討了《里斯本條約》帶來的深遠改革。
Joos 提出的流程能力理念正逐漸被其他作家接受,如Daniel Gueguen在他的新書《Reshaping European Lobbying》中分別介紹了「技術要素」(有關重要內容和論據的知識)和「流程要素」(有關決策流程和程序的知識),並提出兩者對於利益代表戰略的成功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還通過列舉程序方面的一些案例來證明瞭這一說法。
Joos 提出的理念和相應的 EUTOP 服務模式隨著該公司二十多年來取得的成功而得到了實證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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