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2016年7月11日電 /美通社/ -- Gustafson Gluek PLLC、Cotchett, Pitre & McCarthy, LLP、Lockridge Grindal Nauen P.L.L.P.和 Lovell Stewart Halebian Jacobson LLP 四家律師事務所發表如下聲明。
若個人或企業使用了本案涉及的貨運代理商的服務,他們將有可能從集體訴訟和解中獲得大筆現金賠償。最後兩名被告已達成和解。之前已有29名被告達成和解。欲查看所有被告的完整名單,請登入和解網站:http://www.freightforwardcase.com。
本次和解所涉及的訴訟聲稱,一些貨代公司就美國國內以及美國與中國內地、香港、日本、臺灣、印度、德國、英國及歐洲其它國家之間航線的貨代服務串通達成一致價格。和解被告否認控訴。
貨運代理商提供貨件的運輸或物流服務,包括與在國內和國際上通過空運、海運、鐵路和公路組織或運輸物件有關的服務和活動,例如清關、存倉和地勤。
如集體訴訟成員符合以下條件,將包含在一項或多項和解中:(1) 直接購買貨代服務;(2) 從任何被告及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購買貨代服務;(3) 在200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4日期間購買貨代服務;4) 在美國或美國境外為美國境內、發往美國或發自美國的貨件購買貨代服務。
DHL 和 Hellmann 將設立一項53,550,000美元的和解基金。每位購買者所獲的賠償金額將由http://www.freightforwardcase.com 上公佈的分配方案來決定。
重要信息
法院將於2016年11月4日舉行此案聽證會,考慮是否批准:(1)和解;(2)较高33%和解金(外加利息)的律師費以及訴訟費報銷的請求;以及(3)每位集體代表獲得不超過75,000美元的服務費的請求。
查詢有關本次和解和集體訴訟成員權利的詳情,請瀏覽:http://www.freightforwardcase.com ,致電:1-877-276-7340(美國和加拿大)或1-503-520-4400(國際),或寫信至:貨代公司索賠管理員,郵箱3747,俄勒岡州波特蘭,電話:97208-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