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2018年5月8日電 /美通社/ -- Bachmann & Welser Capital Group擁有專屬的貨幣化工具,並與世界頂級銀行等主要合作夥伴開展合作,旨在為全球客戶實現相關工具的貨幣化。該公司還可以考慮為所有機構/銀行發行的銀行工具開展貨幣化工作。
為了將銀行擔保(BL)或備用信用證(SBLC)等銀行工具實現貨幣化,客戶必須擁有或持有該銀行工具,並必須在貨幣化過程之前對此銀行工具加以驗證。
銀行工具(BL或SBLC)貨幣化是指清算有效銀行工具的過程,也就是說將其轉換為現金等法定貨幣。
貨幣化可以通過無追索權(無還債)或追索權(貸款還款商定後條款)的方式加以完成。
這兩種選擇都具有貸款價值比(LTV),而貸款價值比一經符合要求,議付事宜就將開始。
銀行工具貨幣化沒有「萬全之策」,因為需要考慮各種因素,例如:
銀行工具的貨幣化是為各種項目籌集資金的強有力方式,因此我們所有的貨幣化解決方案都需要為達到合規目的進行簡要的項目陳述。一旦合規遵循了所有條款,就將根據所陳訴信息為客戶出具貸款價值比。
我們能夠利用較低的貸款價值比,對租借和購買的銀行工具進行貨幣化。
我們提供直接的現金貨幣化支付,或者可以進行部分支付,並利用餘下資金來讓客戶進入交易平台。
對於擁有銀行工具或者尋求利用SBLC或BG等銀行工具來籌集資金的機構而言,建議他們在發行銀行工具之前,與我們的團隊IDEALLY進行良好的交流,以便瞭解我們是否可以實現銀行工具貨幣化。與我們進行交流的很多客戶最後只有銀行工具票據,然而不幸的是,這些票據起不了任何作用。這是由於發行銀行工具票據的銀行/金融機構所提供的建議較差。
在獲取BG或SBLC之前聯繫我們團隊,客戶可以省去在發行銀行工具之時的煩擾,讓銀行工具實現貨幣化。
詳情請瀏覽:http://www.bachmannwelser.com。
如有任何貨幣化問題諮詢,敬請向我們的團隊發送電子郵件。
Sarah Atkins,電郵:sarah.atkins@bachmannwelser.com,或是致電:+44(0)131-357-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