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3年7月16日電 /美通社/ -- 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公司」或「中海油」,紐約交易所股票代碼:CEO,香港聯交所股票代碼:00883)今天宣佈,母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海油」)已與 BP 公司(「BP」)就南海珠江口盆地54/11深水區塊簽訂了石油合同。
54/11區塊位於南海東部海域珠江口盆地,區塊面積4,586平方公里,水深370-2,300米。
根據石油合同規定,在勘探期內,BP 將承擔100%的勘探費用。中國海油將有權參與合同區內任一商業油氣發現最多51%的權益。中國海油將擔任該區塊的作業者。
該合同是中國海油與外國合作夥伴簽訂的第200個石油合同。
編者註:
如需了解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更多信息,請登陸公司網站 http://www.cnoocltd.com
本新聞稿包含一九九五年《美國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United States 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 of 1995) 意義上的前瞻性聲明,包括關於預期未來事件、業務展望或財務結果的聲明。「預期」、「預計」、「繼續」、「估計」、「目標」、「持續」、「可能」、「將會」、「預測」、「應當」、「相信」、「計劃」、「旨在」等辭彙以及相似表達意在判定此類前瞻性聲明。這些聲明以公司根據其經驗、對歷史發展趨勢、目前情況以及預期未來發展的理解,以及公司相信的其它合理因素所做出的假設和分析為基礎。然而,實際結果和發展是否能夠達到公司的預期和預測取決於一些可能導致實際業績、表現和財務狀況與公司的預期產生重大差異的風險和不確定因素,這些因素包括與原油和天然氣價格波動有關的因素、勘探或開發活動、資本支出要求、經營戰略、公司所進行的交易是否能按時及按既定條款完成或甚至不能完成、石油和天然氣行業高競爭性的本質、海外經營狀況、環境責任和合規要求,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經濟和政治條件。對於這些及其他風險和不確定因素的描述,請參看公司不時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遞交的備案文件,包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備案的二零一二年年度報告(20-F表格)。
因此,本新聞稿中做出的所有前瞻性聲明均受這些謹慎性聲明的限制。公司不能保證預期的業績或發展將會實現,或者即便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實現,公司也不能保證其將會對公司、其業務或經營產生預期的效果。
如有進一步查詢,請聯絡:
張欲曉
媒體及公共關係副經理
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電話:+86-10-8452-6642
傳真:+86-10-8452-1441
電郵:MR@cnooc.com.cn
許思雅
凱旋先驅公共關係有限公司
電話:+852-3141-8091
傳真:+852-2510-8199
電郵:Angela.hui@knprh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