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3年10月16日電 /美通社/ -- 由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凡成功開立 Citibanking 出糧戶口(註1),可享高達港幣$1,100現金回贈(註2),詳情如下:
月薪 |
第一期出糧獎賞 (開戶起計第6個月) |
第二期出糧獎賞 (開戶起計第13個月) |
總額 |
港幣$10,000或以上 |
港幣$200 |
港幣$200 |
港幣$400 |
港幣$20,000或以上 |
港幣$400 |
港幣$300 |
港幣$700 |
港幣$30,000或以上 |
港幣$700 |
港幣$400 |
港幣$1,100 |
如成功推薦朋友開立 Citibanking 戶口,可額外獲得港幣$100現金回贈。
以上優惠須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 http://www.citibank.com.hk/。
註:
- 客戶須在推廣期內成功開立「月月增息」支票儲蓄戶口並以此戶口支薪及作為該戶口的個人或第一戶口持有人並符合下列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要求,方可享有下列的迎新獎賞。迎新獎賞不適用於本行之現有銀行服務客戶或於12個月內曾取消本行銀行服務之客戶。
- Citibanking 出糧戶口客戶須履行以下指示,方可享有出糧獎賞:(i) 客戶須於開戶之月份起計首3個月內,開始持續每月透過「自動出糧服務」或「執行支付指示」存入港幣$10,000或以上之薪金至「月月增息」支票儲蓄戶口,並於開戶後12個月內持續每月存入港幣$10,000或以上之薪金至「月月增息」支票儲蓄戶口;(ii) 客戶須於開戶首3個月內使用全新 Citibank 晶片提款卡(附 Visa 網絡銷售付款功能)經 Visa 網絡簽賬付款一次或以上(不限金額);(iii) 若客戶未能於開戶首年內持續每月存入薪金或未能符合 Citibank 晶片提款卡(附 Visa 網絡銷售付款功能)之條款,本行有權收回已送出之禮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