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伯塔省卡爾加里2014年1月16日電 /美通社/ -- 陽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香港聯交所:2012;TSX:SUO)欣然宣佈本公司已收到並接受45,000,000單位(「單位」)不可撤銷的認購協議(「新認購協議」),價格按每單位1.70港元(「認購價」)(按當前匯率約為每單位0.24加元),集資總額合共76,500,000港元(約1,080萬加元)(「第二次配售」)。該認購的完成取決於獲得香港聯合交易所(「香港聯交所」)和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多倫多證交所」)的上市批准。
本公司的過渡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David Sealock 先生表示:「該額外資金的確認奠定了對陽光的支持。」
關於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刊發首個配售的公告(不包括第二次配售),本公司已收到並接受由五位投資者合共197,976,471單位不可撤銷的認購協議,價格按每單位1.70港元,集資總額合共326,463,200港元。到目前為止,本公司已收取251,288,200港元,相關發行為152,388,235單位予四位不同的投資者。
每單位由本公司一股有表决權的「A」類普通股(「普通股」)及一份認購認股權證的三分之一(「認股權證」)組成。每整個認股權證賦予持有人在配售截止日期起為期24個月認購一股按每股1.88港元行使價的普通股份(「認股權證行使價」)(約每股0.26加元)。認股權證行使價將根據股本或企業重組按正常調整規定調整價格。
新的認購人(「認購人」)為 Immediate Focus International Limited (「Immediate Focus」)。Immediate Focus 將根據新認購協議認購45,000,000單位。Immediate Focus是一家在香港的獨立、第三方投資機構。
就第二次配售而言,本公司已同意支付介紹費相等於配售所得款項的3%,其中介紹費可根據本公司的選擇通過發行每單位1.70港元(約每單位0.24加元)的價格(「介紹費」)支付予指定的介紹人(「第一介紹人」)。此外,本公司同意支付第二介紹人(「第二介紹人」)在該第二次配售認股權證每單位中五分之二為介紹費。
關於 Immediate Focus 的認購,第一介紹人為 Sunny Stone Limited,一家在香港的獨立、第三方投資機構,將收取3%現金費用相等於2,295,000港元。上述第一介紹人不是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關於 Immediate Focus 的認購,第二介紹人為 Million View Limited,一家在香港的獨立、第三方投資機構,將收取18,000,000份認股權證。上述第二介紹人不是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認購價、認股權證行使價、介紹費和以現金支付介紹費是本公司與認購人、第一介紹人和第二介紹人之間磋商後釐定。
陽光將根據向認購人、第一介紹人和第二介紹人發行的單位向香港聯交所申請將予發行的普通股上市及買賣。
每認購價和介紹費為:
(i) 較香港聯交所的最後三十個(30)交易日至包括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所報的每股普通股之平均收市價1.614港元溢價約5.33%(即緊接認購協議簽署日期前的交易日);
(ii) 較香港聯交所的最後五個(5)交易日至包括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所報的每股普通股之平均收市價1.578港元溢價約7.73%(即緊接認購協議簽署日期前的交易日);及
(iii) 較香港聯交所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所報的每股普通股之收市價1.54港元溢價約10.39%(即緊接認購協議簽署日期前的交易日);
認股權證行使價為:
(i) 較香港聯交所的最後三十個(30)交易日至包括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所報的每股普通股之平均收市價1.614港元溢價約16.48%(即緊接認購協議簽署日期前的交易日);
(ii) 較香港聯交所的最後五個(5)交易日至包括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所報的每股普通股之平均收市價1.578港元溢價約19.14%(即緊接認購協議簽署日期前的交易日); 及
(iii) 較香港聯交所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所報的每股普通股之收市價1.54港元溢價約22.08%(即緊接認購協議簽署日期前的交易日);
據董事所知,所得資料及相信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各認購人、第一介紹人和第二介紹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第三方,並且與陽光沒有關連和不是陽光的關連人士。
根據發行予認購人、第一介紹人及第二介紹人的單位,將發行的普通股股份約佔現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的1.47%,及緊隨第二配售完成後,約佔本公司已擴大發行總普通股股份的1.45 %。
假設以現金支付的介紹費是以單位支付,及假設認購人、第一介紹人及第二介紹人行使所有認股權證,根據發行予認購人、第一介紹人及第二介紹人的單位,行使認股權證後,將發行合共79,800,000股普通股股份,約佔現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的2.60%,及緊隨第二次配售完成後,約佔本公司已擴大發行總普通股股份的2.56%。
配售完成的條件是:(i) 香港聯交所及多倫多證交所批准由單位、因行使認股權證可發行的普通股股份和與支付介紹費相關可發行的普通股股份組成的普通股的上市;(ii) 遵照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或以其他方式在香港聯交所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其他規定配售;及(iii)獲得其他必要的監管批准。第二次配售預計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日完成。
配售的理由和配售所得款項的用途
董事認為,第二次配售是陽光為公司的重要時刻籌集資金的機會。配售之所得款項淨額(扣除74,205,000港元以現金支付的介紹費,約為1,040萬加元)將用於本公司為解決短期資金需求,實現項目和企業目標及用於一般企業用途。
過去十二個月的融資活動
公告日期 | 活動 | 預計所得款項淨額 | 擬所得款項的用途 | 於本公佈日期所得款項的實際用途 |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和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 | 配售152,388,235股普通股和50,796,078份認股權證 | 251,288,200港元 | 為解決短期資金需求,企業目標及用於一般企業用途 | 約71,000,000港元用作擬定用途 |
對股權架構的影響
陽光現有的股權架構和緊隨配售完成對股權的影響載列如下。以下列表假設介紹費是以現金支付和沒有行使認股權證。
股東名稱 | 於本公告公佈日期 | 緊隨第二次配售完成後及假設沒有行使認股權證 | ||
普通股股份數目 | 百分比(%) | 普通股股份數目 | 百分比(%) | |
蔣學明先生 | 266,666,640 | 8.69 | 266,666,640 | 8.57 |
Premium Investment Corporation | 239,197,500 | 7.80 | 239,197,500 | 7.68 |
中國石化盛駿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 239,197,500 | 7.80 | 239,197,500 | 7.68 |
中國人壽 | 231,411,600 | 7.54 | 231,411,600 | 7.43 |
Charter Globe Limited | 206,611,560 | 6.74 | 206,611,560 | 6.64 |
Immediate Focus | 45,000,000 | 1.47 | 90,000,000 | 2.89 |
Strong Petrochemical Holdings Limited | - | - | 45,588,235* | 1.46 |
其他股東 | 1,839,082,991 | 59.96 | 1,794,082,991 | 57.64 |
合計 | 3,067,167,791 | 100.00 | 3,112,756,026 | 100.00 |
*假設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刊發的公告有關 Strong Petrochemical Holdings Limited 的認購完成。
以發行新普通股股份的一般授權
根據單位發行的普通股股份將根據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陽光的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董事會一般授權配發和發行不超過20%已發行和發行在外的股本(「一般授權」)。根據一般授權的數量為575,161,232股普通股股份。於本公告公佈日期,陽光已根據一般授權發行106,800,000股普通股股份及可根據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刊發的公告及本公告的配售安排另外發行314,359,216股普通股股份。根據單位發行後普通股將入賬列作繳足股款,並在各方面與其他現有的普通股享有同等權益。
配售之完成須待若干條件達成。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