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頓2012年12月20日電 /美通社/ -- 美國遠東能源公司 (Far East Energy Corporation) (OTCBB:FEEC) 今天宣佈,該公司與渣打銀行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就其過橋貸款協議簽署了一項修正協議,將該協議期限由2012年12月19日延長至不超過2013年1月15日或承銷商、債券持有人或其他有關債權人就意圖不再繼續當前債券擬發行工作向美國遠東能源公司或渣打銀行發出通知之日。根據相關適用規則及條例,Far East Energy (Bermuda), Ltd. 及其管理層禁止對這次擬發行高級擔保債券做出進一步詳細聲明。這次發行工作將按照私募配售方式進行,尚未根據修訂版美國《1933年證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以下簡稱《證券法》)進行登記。
本新聞稿遵循《證券法》第 135c 條發佈,不構成出售要約或購買這些證券的誘約,並且在沒有根據某個州的證券法登記或取得資格之前,在此等要約、誘約或出售被定為非法行為的州內,亦不構這些證券的任何出售行為。計劃發行的證券尚未根據《證券法》或任何州的證券法進行登記,在沒有登記或取得《證券法》及適用的州證券法登記要求適用豁免的情況下,這些證券不能在美國發行或銷售。
本新聞稿包含前瞻性陳述。前瞻性陳述涉及美國遠東能源公司當前對未來事件的預期或預測,這些預期和預測基於管理層利用當前可用信息和截至新聞稿發佈之日的預測所得出的看法和假設,不構成對未來業績的保證,並且涉及一些風險和不確定性,包括美國遠東能源公司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的文件中提到的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儘管該公司認為前瞻性陳述中涉及的預期是合理的,但是不能保證它們是正確的。本新聞稿中包含的前瞻性陳述涉及到本次私募配售的完成及其收益的使用情況等內容。因此,實際結果可能與陳述中明示、暗示或預測的有重大出入。前瞻性陳述僅代表截至本新聞稿發佈之日的觀點,除非有法律要求,否則美國遠東能源公司概不承擔公開更新或修正任何前瞻性陳述的責任,不管是出了新信息、未來事件還是其他原因。
美國遠東能源公司簡介
美國遠東能源公司總部設在得克薩斯州休斯敦,在中國北京和太原市設有辦事處,側重於中國煤層氣的勘探與開發。